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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m-001876 · 2026-07

競爭式虛擬憲政_制度原型的公開對抗辯證與投票授權_v0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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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競爭式虛擬憲政:制度原型的公開對抗、辯證與投票授權" english_title: "Competitive Virtual Constitutionalism: Public Contestation, Dialectic, and Electoral Mandates among Institutional Prototypes" author: "Neo.K(許筌崴)/EveMissLab" series: "虛擬錨點與演化憲政 VI" version: "v0.1" date: "2026-07-26" status: "Foundational Draft" language: "zh-Hant" keywords: - 競爭式虛擬憲政 - 制度原型 - 公開對抗 - 辯證 - 投票授權 - 現行憲法 - 候補虛擬憲法 - X 約束算子 - 制度競爭 - 演化憲政

競爭式虛擬憲政:制度原型的公開對抗、辯證與投票授權

Competitive Virtual Constitutionalism: Public Contestation, Dialectic, and Electoral Mandates among Institutional Prototypes

作者: Neo.K(許筌崴)
機構: EveMissLab(一言諾科技有限公司),台灣
系列: 虛擬錨點與演化憲政 VI
版本: v0.1
日期: 2026-07-26


摘要

本文提出「競爭式虛擬憲政」,用以處理多個候補虛擬憲法如何在不被現行制度壟斷、不被單一專家閉合,也不被多數投票直接神聖化的情況下,進入公開比較、制度對抗、有限授權與持續重審。

前五篇已建立時間化憲法、制度反崇拜、虛擬錨點、虛擬憲法與制度張力。至此仍缺少一個實際治理程序:

當現行憲法與多個候補虛擬憲法同時存在時,它們如何公開競爭?誰可以提出?誰可以質疑?何種方案能進入投票?投票究竟決定什麼?

本文將制度候選集合定義為:

Vt={Vt(0),Vt(1),,Vt(m)},\boxed{ \mathcal V_t = \left\{ V_t^{(0)}, V_t^{(1)}, \ldots, V_t^{(m)} \right\}, }

其中:

Vt(0)=CtV_t^{(0)}=C_t

表示現行憲法也必須被候補化,接受與其他制度原型相同的張力分析、權利審查、權力檢查、轉換成本揭露與反例攻擊。現行制度不因「已經存在」而取得免於證明的特權。

競爭式虛擬憲政的核心程序為:

候補生成X 約束准入公開揭露制度對抗反例與修正投票排序有限授權.\boxed{ \text{候補生成} \rightarrow \text{X 約束准入} \rightarrow \text{公開揭露} \rightarrow \text{制度對抗} \rightarrow \text{反例與修正} \rightarrow \text{投票排序} \rightarrow \text{有限授權}. }

本文區分制度對抗與敵對政治。制度對抗不是消滅對手,而是迫使每一候補方案公開其主體假設、權力配置、受益者、受損者、不可逆風險、未決問題與回復能力。支持者與反對者都需承擔證明義務,不能只訴諸口號、歷史、忠誠、恐懼或身份動員。

本文主張:

VoteMandate,Vote⟶̸Truth.\boxed{ \mathsf{Vote} \longrightarrow \mathsf{Mandate}, \qquad \mathsf{Vote} \not\longrightarrow \mathsf{Truth}. }

投票只能產生研究、模擬、沙盒、區域試行、部分生效、限期全面生效或正式替換等不同層級的授權,不能直接把某一虛擬憲法轉化為不可質疑真理。投票結果還必須受到最低權利邊界、反支配約束、未來主體開放、不可逆風險與撤回能力限制。

本文亦提出「制度對抗證書」與「競爭公平約束」,要求候補方案具有相對對稱的資訊取得、發言機會、反駁權、模型資源、資料來源與版本紀錄。若現行制度控制所有媒介、資源、認證與准入,即使形式上允許競爭,也只是一場制度預先決定結果的表演。

競爭式虛擬憲政的最終目的不是讓制度永遠處於選舉戰爭,而是建立一個持續可開啟的制度市場與公共辯證空間,使共同體不必在「接受現狀」與「摧毀現狀」之間二選一,而能持續提出、比較、修正、試行與撤回制度原型。


關鍵詞

競爭式虛擬憲政;制度原型;公開對抗;辯證;投票授權;現行憲法;候補虛擬憲法;制度競爭;X 約束算子;演化憲政


0. 研究問題

0.1 候補制度如何進入公共場域

候補虛擬憲法若只存在於:

  • 學術文本;
  • 政黨內部;
  • 專家委員會;
  • 技術團隊;
  • 封閉社群;
  • 國家機關;

便仍可能被制度權力壟斷。

競爭式虛擬憲政要求候補制度進入可公開檢查、比較、反駁與修正的共同場域。

0.2 為何不是單一官方修憲案

若程序只允許:

Ct對上Vt(1),C_t \quad\text{對上}\quad V_t^{(1)},

Vt(1)V_t^{(1)} 由現行制度選定,則制度仍控制:

  • 哪些方案可見;
  • 哪些議題可討論;
  • 哪些專家有資格;
  • 哪些資料可以使用;
  • 哪一時點可以投票。

真正競爭應允許:

{Ct,Vt(1),Vt(2),,Vt(m)}\left\{ C_t, V_t^{(1)}, V_t^{(2)}, \ldots, V_t^{(m)} \right\}

同時存在。

0.3 公開對抗的目的

公開對抗不是情緒動員,而是制度壓力測試。它要回答:

  • 哪些主體被排除;
  • 哪些權力會集中;
  • 哪些權利可能中斷;
  • 哪些承諾無法履行;
  • 哪些情境會讓制度失敗;
  • 誰能撤回錯誤決定;
  • 誰承擔過渡代價。

1. 制度候選集合

1.1 候選集合

Vt={Vt(0),Vt(1),,Vt(m)}.\boxed{ \mathcal V_t = \left\{ V_t^{(0)}, V_t^{(1)}, \ldots, V_t^{(m)} \right\}. }

其中:

Vt(0)=Ct.V_t^{(0)}=C_t.

1.2 現行制度候補化

把現行制度放入候選集合,意味著:

  • 現狀不是自然基線;
  • 維持現狀也需要證明;
  • 現行制度也要提交張力證書;
  • 現行制度也要說明不可逆風險;
  • 現行制度也必須接受替代比較。

1.3 候選資格

候補方案可以由:

  • 公民群體;
  • 專業組織;
  • 地方共同體;
  • 政黨;
  • 研究團隊;
  • AI 輔助團隊;
  • 受影響主體聯盟;
  • 國際或跨域協作網路;

提出。

但提出資格不等於直接進入投票。


2. 准入 X 約束

2.1 候補准入鏈

Vt(k)XwellformedXsubjectXrightsXpowerXfutureXtransitionXreversibilityXdisclosureV~t(k).\boxed{ V_t^{(k)} \xrightarrow{X_{\mathrm{wellformed}}} \xrightarrow{X_{\mathrm{subject}}} \xrightarrow{X_{\mathrm{rights}}} \xrightarrow{X_{\mathrm{power}}} \xrightarrow{X_{\mathrm{future}}} \xrightarrow{X_{\mathrm{transition}}} \xrightarrow{X_{\mathrm{reversibility}}} \xrightarrow{X_{\mathrm{disclosure}}} \widetilde V_t^{(k)}. }

2.2 良構性

候補制度至少必須定義:

  • 主體;
  • 角色;
  • 權限;
  • 權威;
  • 決策;
  • 救濟;
  • 修正;
  • 退出;
  • 過渡;
  • 失敗。

2.3 最低權利

候補方案不能以多數利益為由直接取消最低權利。

2.4 反支配

候補制度不得形成永久、不可撤回、不可審查的權力中心。

2.5 未來開放

候補制度不得永久封閉新主體、新權利與新制度。

2.6 過渡與回復

候補制度必須說明如何從現況進入,以及失敗時如何回復。

2.7 公開揭露

候補制度若拒絕公開關鍵假設與風險,不能進入正式競爭。


3. 公開揭露義務

3.1 最低揭露內容

每一候補必須公開:

  1. 對應哪一虛擬錨點;
  2. 承認哪些主體;
  3. 排除哪些主體;
  4. 權力如何產生;
  5. 權力如何撤回;
  6. 哪些權利可能受限;
  7. 哪些成本不可逆;
  8. 哪些情境尚未測試;
  9. 哪些資料支持預測;
  10. 哪些部分仍屬推測。

3.2 支持者不得只展示利益

任何候補制度都必須提交:

FailureCase(Vt(k)).\mathsf{FailureCase} \left( V_t^{(k)} \right).

也就是制度可能如何失敗。

3.3 反對者不得只展示恐懼

反對者需指出:

  • 具體機制;
  • 可驗證風險;
  • 受影響主體;
  • 失敗路徑;
  • 替代方案。

3.4 未知必須公開

UnknownHidden.\boxed{ \mathsf{Unknown} \neq \mathsf{Hidden}. }

不知道可以合法存在,但隱藏不知道不可接受。


4. 制度對抗

4.1 對抗單位

制度對抗的單位不是政黨人格,而是制度命題,例如:

  • 誰能授權;
  • 誰能否決;
  • 誰能修改;
  • 誰能申訴;
  • 誰承擔代價;
  • 緊急權力多久失效;
  • AI 是否能判定權限。

4.2 對抗形式

包括:

  • 條文對條文;
  • 權限圖對權限圖;
  • 張力證書對張力證書;
  • 模擬對模擬;
  • 失敗案例對修復方案;
  • 過渡路徑對過渡路徑;
  • 主體影響矩陣對主體影響矩陣。

4.3 對抗不是敵人化

制度方案可以被強烈反駁,但提出者不應因此自動失去主體資格。

反對制度否定提出者人格.\boxed{ \text{反對制度} \neq \text{否定提出者人格}. }

4.4 公開反例權

任何主體都應能提交:

eCounterexample(Vt(k)).e \in \mathsf{Counterexample} \left( V_t^{(k)} \right).

反例可能包括:

  • 權限漏洞;
  • 少數被犧牲;
  • 模型假設錯誤;
  • 回復路徑失效;
  • 緊急權力被濫用;
  • 資源不足;
  • 主體資格矛盾。

5. 辯證與修正

5.1 對抗不只淘汰

候補制度可以在對抗後修正:

Vt(k,0)XrevisionVt(k,1).V_t^{(k,0)} \xrightarrow{X_{\mathrm{revision}}} V_t^{(k,1)}.

5.2 版本不可抹除

每次修正必須保存:

  • 原版本;
  • 反例;
  • 回應;
  • 修改內容;
  • 未解問題;
  • 支持與反對意見。

5.3 辯證結果

制度辯證可能產生:

  • 原案保留;
  • 局部修正;
  • 分叉;
  • 合併;
  • 暫停;
  • 淘汰;
  • 轉入沙盒;
  • 退回研究階段。

5.4 合併候補

不同候補可形成:

Vt(i)Vt(j)Vt(ij).V_t^{(i)} \oplus V_t^{(j)} \rightsquigarrow V_t^{(ij)}.

但合併後需重新接受完整 X 約束。


6. 競爭公平

6.1 形式公平不等於實質公平

若現行制度控制:

  • 媒體;
  • 資料;
  • 專家資格;
  • 投票規則;
  • 財政資源;
  • 候補准入;
  • 公共教育;

則形式上容許候補存在,也不代表公平競爭。

6.2 競爭公平約束

Xfairness={Xaccess,Xinformation,Xresponse,Xresource,Xvisibility,Xaudit}.\boxed{ X_{\mathrm{fairness}} = \left\{ X_{\mathrm{access}}, X_{\mathrm{information}}, X_{\mathrm{response}}, X_{\mathrm{resource}}, X_{\mathrm{visibility}}, X_{\mathrm{audit}} \right\}. }

6.3 資訊取得

候補方案應取得必要的:

  • 公共統計;
  • 法規資料;
  • 預算資訊;
  • 系統紀錄;
  • 既有制度失敗資料。

6.4 回應權

被批評方案有權回應,但不能無限拖延。

6.5 資源差距

不要求所有候補具有完全相同資源,但必須防止現行制度利用公共資源壟斷競爭。

6.6 可見性

候補制度不能因不符合現行政治品牌而被演算法隱藏。


7. AI 在制度競爭中的角色

7.1 AI 可以做什麼

AI 可以:

  • 對齊條文;
  • 生成制度差異圖;
  • 搜尋反例;
  • 模擬危機;
  • 整理主體影響;
  • 建立張力證書;
  • 協助低資源群體建構候補方案;
  • 翻譯不同語言版本。

7.2 AI 不得做什麼

AI 不得:

  • 替所有主體選擇制度;
  • 隱藏候補;
  • 偽造多數意見;
  • 把模型偏好包裝成公共意志;
  • 以不透明排序決定可見性;
  • 自行取消候補資格。

7.3 多模型辯證

可以讓多個模型分別擔任:

  • 支持者;
  • 反對者;
  • 紅隊;
  • 權利審查;
  • 未來主體代理;
  • 轉換風險審查。

但所有輸出都必須保留模型、版本、資料與限制。


8. 投票前置條件

8.1 投票不是第一步

正式投票前應完成:

  • 候補准入;
  • 張力揭露;
  • 公開對抗;
  • 反例回應;
  • 版本凍結;
  • 最低權利檢查;
  • 過渡計畫;
  • 授權層級說明。

8.2 投票問題必須明確

不能只問:

你支持這部憲法嗎?

而要說明投票決定:

  • 是否進入模擬;
  • 是否進入沙盒;
  • 是否區域試行;
  • 是否部分生效;
  • 是否限期全面生效;
  • 是否替換現行制度。

8.3 版本凍結

投票前須固定版本:

Vt(k,v).V_t^{(k,v)}.

不能投票後再修改核心內容。


9. 投票授權

9.1 投票與授權

VoteMandate.\boxed{ \mathsf{Vote} \longrightarrow \mathsf{Mandate}. }

9.2 投票不創造真理

Vote⟶̸Truth.\boxed{ \mathsf{Vote} \not\longrightarrow \mathsf{Truth}. }

多數支持只表示:

  • 當期選擇;
  • 暫時優先;
  • 試行授權;
  • 政治承擔;
  • 程序決定。

9.3 授權層級

定義:

M={Mresearch,Msimulate,Msandbox,Mregional,Mpartial,Mtemporary,Mreplace}.\mathcal M = \left\{ M_{\mathrm{research}}, M_{\mathrm{simulate}}, M_{\mathrm{sandbox}}, M_{\mathrm{regional}}, M_{\mathrm{partial}}, M_{\mathrm{temporary}}, M_{\mathrm{replace}} \right\}.

9.4 授權有期限

Mandate=範圍,期限,主體,回復,重審.\mathsf{Mandate} = \left\langle \text{範圍}, \text{期限}, \text{主體}, \text{回復}, \text{重審} \right\rangle.

10. 投票方法

10.1 單一多數的限制

單一多數容易:

  • 隱藏第二偏好;
  • 製造策略投票;
  • 把不可比較制度壓成二選一;
  • 讓現行制度利用風險恐懼。

10.2 排序投票

主體可以對候補排序:

V(i)sV(j).V^{(i)} \succ_s V^{(j)}.

10.3 多階段投票

第一階段選擇:

  • 哪些候補繼續;
  • 哪些進入模擬;
  • 哪些需要修正。

第二階段才選授權層級。

10.4 分域投票

不同制度域可由不同受影響主體或不同程序處理。

10.5 否決與再確認

對高不可逆方案,可要求:

  • 跨群體同意;
  • 再確認投票;
  • 時間間隔;
  • 區域試行成功;
  • 權利審查通過。

11. 多數與少數

11.1 多數授權

多數可以決定共同資源與制度方向,但不是無限權力來源。

11.2 少數保護

最低權利與退出能力不能被普通多數直接取消。

11.3 少數永久否決

少數保護也不能變成任何少數永久封鎖所有制度改變。

需要區分:

RightsVeto\mathsf{RightsVeto}

與:

PermanentPoliticalVeto.\mathsf{PermanentPoliticalVeto}.

11.4 跨群體授權

若制度成本高度集中於某群體,可能需要該群體額外同意或補償機制。


12. 現行制度的結構優勢

12.1 現行制度擁有慣性

它控制:

  • 法律;
  • 預算;
  • 機關;
  • 教育;
  • 數據;
  • 語言;
  • 認證;
  • 風險敘事。

12.2 現狀偏誤

主體常把現行制度視為低風險,因為它熟悉。

但熟悉不等於安全。

12.3 現行制度需提交持續成本

CostOfRetention(Ct)\mathsf{CostOfRetention} \left( C_t \right)

必須與改革成本同時公開。


13. 制度宣傳與制度證明

13.1 宣傳

宣傳傾向:

  • 簡化;
  • 選擇性呈現;
  • 情緒動員;
  • 人格化;
  • 敵人化;
  • 遮蔽不確定性。

13.2 制度證明

制度證明則要求:

  • 結構;
  • 資料;
  • 反例;
  • 失敗語義;
  • 版本;
  • 未決問題;
  • 回復方案。

13.3 禁止以品牌替代結構

候補名稱、象徵與口號不能取代制度內容。


14. 公開辯論的型別化

14.1 不同問題需要不同辯論

可以分為:

  • 價值辯論;
  • 事實辯論;
  • 權利辯論;
  • 技術可行性辯論;
  • 轉換成本辯論;
  • 未來風險辯論;
  • 主體資格辯論。

14.2 不可混用

不能用技術效率回答權利問題,也不能用多數偏好回答科學事實問題。

14.3 辯論證書

每一論點需標記:

ClaimType,Evidence,Uncertainty,AffectedSubjects.\mathsf{ClaimType}, \quad \mathsf{Evidence}, \quad \mathsf{Uncertainty}, \quad \mathsf{AffectedSubjects}.

15. 反例市場

15.1 鼓勵尋找制度失敗

可以建立公開反例庫:

Et={e1,e2,,en}.\mathcal E_t = \left\{ e_1,e_2,\ldots,e_n \right\}.

15.2 反例不是破壞

一個制度越能承受反例,越適合進入高層級授權。

15.3 反例獎勵

可提供:

  • 公開榮譽;
  • 研究資源;
  • 修正參與權;
  • 對抗測試經費;

以避免只有支持者獲得資源。


16. 候補淘汰與復活

16.1 淘汰

候補可因:

  • 違反最低邊界;
  • 資料造假;
  • 權力閉環;
  • 無過渡路徑;
  • 不可逆風險過高;
  • 拒絕公開;

被淘汰。

16.2 淘汰不是永久禁止

修正後可重新提交:

V(k)XrepairV(k).V^{(k)} \xrightarrow{X_{\mathrm{repair}}} V^{(k')}.

16.3 永久禁止需要更高理由

只有明確以永久支配、消滅主體或不可撤回傷害為核心的方案,才可能受到長期排除。


17. 制度競爭與共同體穩定

17.1 持續競爭不等於持續革命

制度競爭可以大部分時間處於:

  • 研究;
  • 模擬;
  • 小規模試行;
  • 公開比較;

而不立即改變現行制度。

17.2 制度緩衝層

虛擬憲法提供:

想像制度測試制度授權制度\boxed{ \text{想像制度} \rightarrow \text{測試制度} \rightarrow \text{授權制度} }

的緩衝。

17.3 降低二元衝突

共同體不必只在:

  • 接受現狀;
  • 全面革命;

之間選擇。


18. 競爭式虛擬憲政的完整程序

欲求提取  虛擬錨點  候補憲法生成  X 約束准入  張力證書  公開揭露  制度對抗  反例與修正  投票排序  有限授權.\boxed{ \begin{aligned} &\text{欲求提取}\\ \rightarrow\;&\text{虛擬錨點}\\ \rightarrow\;&\text{候補憲法生成}\\ \rightarrow\;&\text{X 約束准入}\\ \rightarrow\;&\text{張力證書}\\ \rightarrow\;&\text{公開揭露}\\ \rightarrow\;&\text{制度對抗}\\ \rightarrow\;&\text{反例與修正}\\ \rightarrow\;&\text{投票排序}\\ \rightarrow\;&\text{有限授權}. \end{aligned} }

19. 制度對抗證書

ContestCert(Vt(k))=Version,Disclosure,TensionCert,Counterexamples,Responses,Revisions,FairnessCheck,VoteQuestion,MandateLevel.\boxed{ \mathsf{ContestCert} \left( V_t^{(k)} \right) = \left\langle \mathsf{Version}, \mathsf{Disclosure}, \mathsf{TensionCert}, \mathsf{Counterexamples}, \mathsf{Responses}, \mathsf{Revisions}, \mathsf{FairnessCheck}, \mathsf{VoteQuestion}, \mathsf{MandateLevel} \right\rangle. }

20. 機器可讀模板

contest_id: CVC_example
time: 2026-07-26

candidates:
  - id: current_constitu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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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tus: active_candidate
  - id: virtual_constitution_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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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ting:
  stage: sandbox_authorization
  method: ranked_choice
  version_frozen: true
  vote_creates_truth: false
  vote_creates_mandate: true

mandate:
  scope: limited
  duration: 12_months
  review_required: true
  revocation_path: true

21. 基本公理

公理一:現行制度必須參賽

Vt(0)=Ct.\boxed{ V_t^{(0)}=C_t. }

公理二:先准入後投票

VoteEligibleConstraintAdmitted.\boxed{ \mathsf{VoteEligible} \Longrightarrow \mathsf{ConstraintAdmitted}. }

公理三:公開揭露

候補制度不得隱藏核心權力、風險與不可逆項目。\boxed{ \text{候補制度不得隱藏核心權力、風險與不可逆項目。} }

公理四:對抗非敵人化

制度反駁不得自動轉化為主體排除。\boxed{ \text{制度反駁不得自動轉化為主體排除。} }

公理五:競爭公平

現行制度不得利用公共權力壟斷候補競爭。\boxed{ \text{現行制度不得利用公共權力壟斷候補競爭。} }

公理六:投票授權非真理

VoteMandate,Vote↛Truth.\boxed{ \mathsf{Vote} \rightarrow \mathsf{Mandate}, \qquad \mathsf{Vote} \not\rightarrow \mathsf{Truth}. }

公理七:授權分級

候補制度應依風險取得不同層級授權。\boxed{ \text{候補制度應依風險取得不同層級授權。} }

公理八:版本固定

投票對象必須是明確且可追蹤的固定版本。\boxed{ \text{投票對象必須是明確且可追蹤的固定版本。} }

公理九:反例可修正

候補制度應能因反例修正、分叉或退出。\boxed{ \text{候補制度應能因反例修正、分叉或退出。} }

公理十:制度競爭可持續開啟

勝出制度不得永久關閉後續制度競爭。\boxed{ \text{勝出制度不得永久關閉後續制度競爭。} }

22. 初步命題

22.1 現狀豁免失真命題

若現行制度不需提交與候補制度相同的張力與成本證書,則比較結構性偏向現狀。

22.2 公開反例提升命題

允許公開反例與版本修正,可以提高候補制度的錯誤可見性與修復能力。

22.3 投票層級命題

若投票只決定有限授權,而非永久全面採納,則不可逆政治風險降低。

22.4 競爭壟斷命題

若現行制度控制准入、資訊、媒介與投票規則,形式競爭可能退化為制度自我確認。

22.5 候補緩衝命題

虛擬憲法的研究、模擬與沙盒層,可以降低共同體只能在僵化與革命間選擇的壓力。


23. 與前五篇的關係

第一篇建立制度時間化。

第二篇限制制度神聖化。

第三篇建立虛擬錨點。

第四篇生成候補虛擬憲法。

第五篇建立制度張力比較。

本文將上述結構推進為公開競爭程序:

VtConstraintAdmissionPublicContestMandate.\boxed{ \mathcal V_t \rightarrow \mathsf{ConstraintAdmission} \rightarrow \mathsf{PublicContest} \rightarrow \mathsf{Mandate}. }

24. 與下一篇可撤回憲政的接口

本篇只處理如何產生有限授權。

下一篇將處理:

  • 授權後如何試行;
  • 如何監測實際結果;
  • 如何日落;
  • 如何回復;
  • 如何撤回;
  • 如何補償;
  • 如何重新形成錨點;
  • 如何避免勝出制度成為新剛性憲法。

25. 結論

競爭式虛擬憲政拒絕兩種制度壟斷。

第一種是現行制度壟斷現實:

Ct=唯一可行制度.C_t = \text{唯一可行制度}.

第二種是候補制度壟斷未來:

Vt(k)=唯一正確未來.V_t^{(k)} = \text{唯一正確未來}.

本文主張,現行制度與候補制度都必須進入同一制度候選集合:

Vt={Ct,Vt(1),,Vt(m)}.\boxed{ \mathcal V_t = \left\{ C_t, V_t^{(1)}, \ldots, V_t^{(m)} \right\}. }

每一候補都必須經過:

  • X 約束准入;
  • 張力揭露;
  • 公開反例;
  • 制度辯證;
  • 版本修正;
  • 公平檢查;
  • 明確投票問題;
  • 分級授權。

投票只能產生:

Mandate,\boxed{ \mathsf{Mandate}, }

不能產生:

Truth.\boxed{ \mathsf{Truth}. }

真正的制度民主,不只是讓主體在既有制度規定的選項中投票,而是讓主體有能力:

提出制度、反駁制度、比較制度、修正制度與拒絕制度。\boxed{ \text{提出制度、反駁制度、比較制度、修正制度與拒絕制度。} }

因此競爭式虛擬憲政的最終原則是:

任何制度都可以暫時勝出,但沒有任何制度可以永久取消下一次制度競爭。\boxed{ \text{任何制度都可以暫時勝出,但沒有任何制度可以永久取消下一次制度競爭。} }